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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人大工作的“海安实践” ——记海安县人大常委会创新人大工作二三事

【信息时间: 201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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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是地方人大工作不断进步的灵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人大工作也应积极创新,才能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紧跟时代的步伐。今年是海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履新第一年,常委会坚持以“新”为突破,向“新”要动力,抓“新”提质效,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创新司法监督  促进公平正义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有力保障。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司法监督方式,促进司法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和公正司法,不断提高执法和司法公信力。 

  出台暂行办法,让阳光照进司法。今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暂行办法》,保障司法公平公正。《办法》规定了监督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工作内容及县人大常委会可以采取的监督方式,包括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明确了法院、检察院年度办案质效检查报告制度和重大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确保司法机关办案质量,有效减少办案差错。 

  评文书听报告,促公正树公信。“办案不公不廉,最怕的就是拿到大庭广众之下,拿到阳光下去晒。”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宗泉在调研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时强调,“只有下力气抓好阳光司法、才能最大限度的挤压暗箱操作的空间。”目前,除专题听取县法院民事工作情况汇报外,县人大常委会还要求每位办案法官将自己最满意的一份民事审判书交县人大内务司法工委,通过文书评查,确保案件实体、程序处理正确,杜绝错案,提高办案质量。年终,每位法官还要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一份述职报告,汇报今年以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和执行宪法及法律法规,公正司法,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勤政廉政,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五个方面履职情况,不断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改进工作、提升形象。 

  创新“法官+人大代表”模式,助力矛盾纠纷化解。今年以来,各镇人大在县人大常委的指导下,创新在法庭设立了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工作站,每月10号安排一名人大代表到站从事接待、答疑,参与案件调解,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通过人大代表接待站,代表们充分发挥自身人熟地熟威望高的优势,积极参与案件的庭外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涉及面广、矛盾易激化的执行案件,人大代表还现场参与监督执行,形成“法官+人大代表” 的多元调解模式,有效提升了法庭的办案效率。 

  “1+1+X”平台  创新代表联系群众 

  在海安,人大代表做好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在联系群众中服务群众,已成为一种新业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换届之初,县人大常委会经过专题研究,决定县镇人大协同联动,打造“1+1+X” 载体,推进代表联系并服务群众。“1+1”是指“人大代表接待站”和“人大代表之家”两个平台,代表按照要求,定时定点在平台上活动。“X”是各区镇人大根据本地实际创建的专项平台,代表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岗位职能在平台上自主选择项目,开展服务群众活动。 

  统一“1+1”平台,代表联系群众规范有序。今年县人大在全县235个村、居公共服务中心统一设立了“人大代表接待站”。全县43个“人大代表之家”按照场地规范、制度规范、活动规范的“三规范”要求到位。每个站由驻本村居的4-5名县、镇人大代表组成,代表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接待安排表全部公示在站门口,每月逢5、15、25日,安排1-2名代表接待群众。每个“家”有一名负责人,20多名代表,每名代表固定联系10名群众代表。据统计,平均每个站每个接待日接待群众5人左右,全县各接待站建立以来共接待群众20178人(次),登记收集建议意见15680条。对“1+1”平台接待群众收集的意见建议,全县统一建立了办理反馈制度,目前由县人大相关工作机构交办并反馈的有89件,由区镇人大交办反馈的有584件,由村居直接办理到位的有7803件,保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 

  创新“X”平台,代表服务群众具体实在。在“1+1”平台上,全县10个区镇人大积极探索创新,创建专项平台。“监督服务超市”、“代表履职服务岗”、“专项服务窗口”、“专业小组专项监督”等平台应运而生。墩头镇人大创建的“监督服务超市”,项目分为4大类,超市商品做到每半年更新一次。年初的68条清水工程河道管护、12个专项监督和执法检查议题、36个民生实事项目、639个低收入农户,悉数被代表认领,目前已经监督和服务到位的536个。6月20日,在全国人大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墩头镇人大作为江苏省乡镇人大的唯一代表进行了介绍。 

  建立约束机制,代表联系群众没有退路。为了让所有代表都能进入这种状态,县人大完善了代表履职评价办法,探索建立代表退出机制,出台了《履职不力人大代表分色预警制度管理办法》,对代表自身要求不严、不能较好履行职责等表现,结合年度选民代表满意度测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受到预警的将限期整改直至建议辞去代表职务。 

  “1+1+X”平台,让隐形的代表现身、让失语的代表说话、让挂名的代表做事,增强了代表联系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 

  审议形式小改变 人大履职新气象 

  长期以来,基层人大常委会审议时通常采取集中审议的形式,每个议题只安排3至4名委员发言,大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处于“不想说、不便说、不会说”的状态,直接导致会议审议质量不高。为改变现状,在今年7月份的一次主任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宗泉的一席话开启了常委会会议使用分组审议的先河:“要让每一个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有发言的机会,把各项报告审深议透;要让政府及部门听到更全面更真实的建议和意见,督促县‘一府两院’依法行权、推进工作。” 

  精心准备,启用分组审议模式。为了确保分组审议取得实效,议题相关工作委员会有针对性地安排了视察、座谈等,并起草了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参加会前调研活动,主动查阅资料,提前审阅报告,为审议发言做好准备。主任会议还就相关议题建议、会期、分组、各组召集人、集中审议发言人等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充分审议,会议质量明显提升。7月28日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安排紧凑,上午先集中听取包括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九项报告,下午分组进行审议,36名与会委员分成四个小组进行审议发言,在近一个半小时的分组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紧扣报告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字字句句,掷地有声!现场气氛非常热烈。根据统计,这次分组审议,共发言36人(次),提出意见建议70多条,平均每人所提建议都在2条以上,是以往审议发言所提建议数量的几倍之多。再次集中会议时,各组派一名委员集中大家意见,代表本小组到大会进行审议发言,然后大会对各项报告、调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进行表决。 

  强化监督,落实整改确保实效。在会议临近结束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宗泉提出要求:“会后我们将落实审议意见交办、督办、反馈、再审机制,推进相关建议和问题的解决,在明年年中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办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增强审议意见办理实效,有效保障分组审议成果!” 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对本次会议分组审议进行经验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推进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