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主任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周宗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储开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屈祖平、张忠宏出席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任智峰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讨论了《关于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调查报告》;讨论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度县本级及高新区财政预算的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批准预算调整的决议(草案)》;讨论了《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讨论了《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讨论了《关于海安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人员名单(草案)》;讨论了县、市人大代表辞职及补选的相关事项;确定了第七次常委会议程。
任智峰报告了县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会议讨论后,原则同意将议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会议强调,法院要抱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做好相关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在听取了《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后,会议认为,当前民生实事项目总体上推进有序有力,但也有部分项目进度滞后。会议要求,相关部门紧盯目标做好统筹,确保民生实事项目完成到位;按照要求高点定位,确保民生实事项目质优效高;立足实际科学决策,确保民生实事项目贴近民意。周宗泉指出,各级人大要坚持实事求是、宽严适度的态度,认真对待各项民生实事工程,及时开展相关测评工作。
在讨论《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时,大会同意于2018年1月召开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并将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