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
县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全景
5月31日、6月1日,海安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秀和,副主任王玉山、徐长风、储有杰、田友峦、王阿巧、袁金官、肖正明,督导员徐志珍及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副县长孙启明、邰江淼、缪小华,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执行和办理2003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决议、
决定和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2003年 度,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县本级财政同级审计、农业行政执法、执行《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情况、办理提高县城饮用水质量议案、液化气钢瓶产权转移、城建交通工程建设等方面作出审议和视察意见6项,审议和视察意见下发后,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举措,作为检验相关部门重点工作是否到位的重要标志,分析排查重点问题,实地考察现场办公,研究解决对策;细化分解指标,落实责任到相关责任部门;分类督查、全程跟踪;分项考核,奖优罚劣,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对办理县人大常委会2003年度审议、视察意见是重视的,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还存在办理不及时、不规范或者未办理办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等方面的现象。希望今后进一步加大办理力度,增强办理实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实施“四五”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2001年以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围绕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四五”普法,努力推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针对“四五”普法中存在的对普法和依法治县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农村和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仍是一个薄弱环节、普法经费严重不足、法治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会议要求县政府认真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抓好普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政府工作法治化进程;创新工作思路,全力打造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品牌;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四五”普法依法治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周于红、建设局局长卢辉根、文化局局长陈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陈鸣、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崔丹的述职报告,并对他们的工作进行了分组评议和测评。
会议通过了《海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地方荣誉称号的办法》,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郜宝龙 王林)
县财政局局长周于红作述职报告
文化局局长陈曦作述职报告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陈鸣作述职报告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崔丹作述职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述职人员进行分组评议
摄影:海安人大网站工作室
2004.6.1
建设局局长卢辉根作述职报告